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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第三章投资保护第二十条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九条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将于2019至2020年立法会年度首次立法会后的例行会议,向立法会提交。政府发言人表示,为了让估价署及业界有足够时间,就“额外差饷”机制下首次提交申报作准备,建议条例草案在获得立法会通过并于特区政府宪报刊登当日起计的3个月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确定;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投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
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二章投资促进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第十条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跌可以看出,房屋销售正式步入降温态势。不过,他同时指出,部分一二线城市的楼市近期其实有所回暖,更大的下滑压力在三四线城市。除了商品房销售面积,从房企销售业绩也能看出房地产市场在逐渐降温。